各旗县区金融办,市内各金融机构:
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,经市金融办党组研究决定对办领导分工进行调整。现将调整后分工通知如下。
蒙 军 党组书记、主任 主持市金融办全面工作。
吴红霞 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。
支卫东 党组成员、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机关日常运转、党群、地方金融机构监管、防范金融风险、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等方面的工作。分管综合科、监管科(处非办)、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。
孔尚惠 党组成员、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金融发展、金融改革、驻市金融管理部门及金融机构协调、金融对外交流等方面的工作。分管金融发展科。
杨 慧 四级调研员 协助主任抓好资本市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。负责资本市场科。